2014年7月16日 星期三

塔曼山O形免接駁路線


塔曼山O形免接駁路線


行程時間:2014/7/15


參加人員:4(祺盛,王大哥,AB姐,AB姐朋友)



塔曼山,,H2130M3-6263,新北市最高峰。

這條傳統登塔曼山的山徑,被徹底整理過,整條路徑上指標、路條明確,容易走錯路的寬稜伐木區,還有夜光油漆標誌作為指引,一些稍微危險、困難的地形也都架設了安全的繩索以供使用。這樣一條維護良好的登山步道,要說還有甚麼缺點的話,那就是得原路來回塔曼山,或是登上塔曼山之後,沿西北稜下巴福越嶺道出拉拉山森林遊樂區,然後再請車輛接駁回程。這兩種行進的路線,前者稍微無趣了一些,後者則是稍微麻煩了一點。今年的七月份,周三隊的好手們終於打通了塔曼山O行的新路線,之後又有一些隊伍前往共襄盛舉,使這條嶄新的登山路徑不至於因為乏人問津而再度湮沒於荒煙蔓草之中。


___malabay(翠湖居士)2011/09/22___


自行開車至拉拉山生態保育館,但今日車多只能停在生態保育館下方停車場。

從台北開車到拉拉山生態保育館就要3小時,會來走這條路線,是因夏天走郊山實在太熱,才挑選此路線,既涼爽又可看神木,一舉兩得,登山行程時間約5~6小時。

但這條新路的路標、路條遭完全拆除,想走此行程請做好完善準備。



參考資料:

一、塔曼山O形免接駁新路線

http://www.keepon.com.tw/DiscussLoad.aspx?code=314B5CF9AEC3A19113F6CAA6F539A6623D4BAF8EFBEDF549&k=塔曼山


二、1000922.塔曼山﹝新北市最高峰﹞O行新路

http://www.keepon.com.tw/DiscussLoad.aspx?code=175AA248804F83A8BE4726862E5C3A8D6CBDD0C352773653&k=塔曼山


三、桃園縣復興鄉塔曼山○形

http://www.keepon.com.tw/DiscussLoad.aspx?code=314B5CF9AEC3A19113F6CAA6F539A6626166DDA763594236&k=塔曼山


行程記錄:


1008  車子停在拉拉山自然生態館下方停車場,我們背上裝備走到此自然生態館整裝,這裡有許多遊客也正在此休息。


1021  整裝完畢,從自然生態館往回走約20公尺,有一個鐵柵門,鐵門未鎖住,我們直接開門進去,正前方有路燈並有看到路條,我們隨路條續往豪華木屋前行,從木屋下方經過,但找了許久,仍未發現路徑,於是決定從拉拉山神木區逆向走過來。


1051  從神木區一路過來會經過1號、22號、21號、20號、19號神木,抵達叉路口,左往巴福越嶺古道17K起點,右往達觀亭,達觀亭前有路到塔曼山(西北稜)稜線路,我們決定取左往巴福越嶺古道的登山口上登,雖然繞了遠路,但巴福越嶺道走起來讓人感覺很值得。







1137  巴福越嶺古道塔曼山登山口,這條路相當原始,AB姐說:這條路有如落入凡間的叢林,原始林間的樣貌媲美電影(阿凡答)的原樣,讚!






1257  到達三叉路1,休息,右往神木區達觀亭,直往塔曼山,回往巴福越嶺道,取直往塔曼山。


1359  塔曼山前叉路,取左往塔曼山,右邊應可繞到塔曼山從大水塔登山口上來的傳統路。


1401    塔曼山,,H2130M3-6263,新北市最高峰,四周被箭竹圍繞,在此休息午餐,右往塔曼山傳統路的大水塔登山口,左往玫瑰西魔山,回往巴福越嶺道、拉拉山神木區,取右往塔曼山傳統路。




1454  到達2055峰,從塔曼山(西南稜)至此轉向為(西北向),整條路徑維護的很好,並噴上螢色油漆來指引,寬稜區不虞走錯,整條路相當原始,優美。





1537  過了2022峰後,(西北向)轉為略(西南向)下行來到以倒木為路的地方,倒木上釘滿大鐵釘來幫助防滑,到這裡景色依然很原始。




1539  到達三叉路2,左下(西南向)為傳統路到大水塔,路條、繩索齊全,並有藍天指標牌似乎有意引導登山客往這條路走,直(西北向)往拉拉山自然生態館,除了入口稀疏23條路條外,整條路路徑感覺不明顯,讓我們遲疑一下了,這條路已經開發三年了,怎會變成如此情況?看看地圖,並無特殊地形,因車子停在自然生態館,所以仍然決定走這條路。


1709  一路上小心翼翼往(西北向)找路且偶有路段為陡下,要稍為注意,大約在海拔H1855的地方轉為正()向,這時氣候不佳天色轉暗,增加找路的辛苦,整條路路標、路條遭完全拆除,路徑也不明顯,但順著稜線路走,尚可找到路跡,基本上不會走錯,不曉得是何人?何單位?為何要將此新路線破壞,令人費解?

看到白鐵水塔了,總算安全到達豪華小木屋。


1716  回到拉拉山自然生態館,結束此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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